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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师事务

教师期末上交考生答卷流程


备注:成绩评定与管理
1.课程考核实行A﹢、A、B、C、D、F等级记分制记载,F为不及格;
2.规范阅卷。
A 任课教师应按照评分标准,科学、客观、公正地评阅试卷;
B 判卷时,一律使用红色笔;
C 判卷时,均在每大题试题号旁标明得分,并将每大题得分标在卷首得分栏内,阅卷教师签名或签章,以备核查;
D 同一份试卷上,得分或扣分的标记须清晰统一,试卷总分统计须仔细核对;
E 卷面更改成绩处须阅卷教师红笔签字。
温馨提示:提交期末试卷清单目录:
1.学生成绩考核表(一式两份);
2.学生成绩登记表;
3.试卷分析;
4.样卷1份(本学期考试所用试卷空白卷);
5.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(本学期考试所用试卷);
6.记录表;
7.答卷。请任课教师在成绩考核表、成绩登记表、试卷分析表上签字。
★试卷一经上交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涂改或取走试卷及材料。

发布时间:2016-06-12 14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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